本文转自:华西都市报
猛禽成“爱宠”、户外直播藏“暗语”?
当心“爱好”撞上法律红线
被警方解救的苍鹰。图据新华社客户端
生活中,你是否曾遇到这样的情况:路上捡到野生鸟类,拿不准是带回家饲养还是报警求助?看到有人炫耀“驾鸟”“玩鹰”,自己也心痒难耐?那么,近期天津、宁夏、贵州等地发生的几起案件,将给人们带来警醒。
捡拾猛禽当“爱宠”将猛禽捡拾回家;为给“爱鸟”找到可口的食物,竟带它出门捕猎……今年2月,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特殊的非法狩猎案。
据被告人周某供述,2023年冬天,他在河边散步时,捡拾到一只灰背隼,“爱鸟”的他随即将其带回家中饲养。
为让这只灰背隼“吃得好”,周某时不时带着它出门。“他在灰背隼的腿上绑上了滚绳,像放风筝一样,放到天上让它捕食,抓回来的鸟会带回家中存放。”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马兰说。
很快,有群众发现异常并报警。2024年1月,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警方在其家中查获灰背隼1只,以及猎捕的鸟类死体41只,其中包含麻雀、戴胜、灰喜鹊等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周某最终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户外直播藏“暗语”“我是真喜欢苍鹰,我们这有驯鹰抓兔的习俗,本想着抓来玩玩,来年就放生,谁知道还会犯法啊?”被警方抓捕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后悔不迭。
2024年11月27日,宁夏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森林和草原派出所民警一举侦破王某某等9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固原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副支队长刘磊说,经查明,王某某等人先是采点掌握苍鹰踪迹,而后选择天气较好的夜间,使用强光手电、长木棍制成的套索,在树林内先后猎捕9只苍鹰。
“他们把鹰抓回家后,经过一个多月的驯养再带到野外抓兔,满足自己的狩猎欲望,然后又出售给他人用于狩猎,直到来年开春再放生。”刘磊说,苍鹰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上述行为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王某某等9人已被判处刑罚。
同样打着“爱好”之名,一些户外直播暗藏猫腻。有犯罪分子表面用户外直播引流,实则用“暗语”规避平台监管,传授所谓“捕鸟技巧”、兜售捕鸟工具。
今年4月,贵州清镇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董某某与网络主播康某某合谋,通过户外直播以第一视角演示非法狩猎过程,利用“暗语”与观众实时互动,并线下售卖狩猎工具,借此牟利。经审理查明,上述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和非法狩猎罪。
特别提醒
猎捕饲养均可涉刑
如果仅仅是喜欢野生鸟类,带回家养几天再放生,没有出售、租借等牟利行为,算违法吗?
刘磊提醒说,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禁止个人擅自饲养;私自饲养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若发现相关行为,应立即向林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即便是在路上遇到受伤鸟类,也不应带回家中。”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工作人员刘洋说,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或报警处理。另外,野生动物可能携带一些病菌,也不建议将其带回家救助。
“涉案的一些所谓‘爱鸟人士’,实际上是以亲近自然之名行破坏自然之举。”马兰说,任何爱好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应拒绝非法食用、猎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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